TEC通訊 | 上一頁 | 首頁 | 下一頁 | |||
台灣地震科學中心地震儀器服務平台林欽仁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doi: 10.30067/TECNL.202206_1(1).0004
摘要 台灣地震科學研究中心深入探討台灣地震之孕震、發震、震裂之科學過程,積極推動許多與地震相關的研究計畫,諸如台灣地震模型、地震預警與前兆研究及台北盆地之強震放大效應等,為因應各項研究子計畫對儀器之需求,科技部自然司地球科學學門已於2006年成立台灣地震科學中心地震儀器服務平台,以共同使用、集中管理、提高地科儀器之使用效率及維護為目標。此一服務平台建置於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設有共用儀器及維修體系,提供受過專業訓練的技術人力,協助各研究計畫有關儀器建議、安裝、及資料初步處理之工作。本平台並設有儀器管理委員會,制定儀器使用規則、審核儀器申請與監督平台執行,委員由台灣地震科學中心執行委員會推薦相關大學和研究機構之學者專家組成。 平台儀器 師法美國地震學研究聯合會IRIS運作PASSCAL儀器中心的成功經驗,國科會(現科技部)在2006年成立台灣地震科學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地震儀器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每年陸續採購各式儀器設備,至2021年12月為止,平台現有的儀器設備計有GNSS精密衛星定位儀設備108組、地震儀110組(寬頻49組、短周期61組)、地震記錄器114組、數位地震儀52組、密集陣列地震儀100組、尋北儀系統1組、小型衛星通信系統及資料處理軟體等。 表一、台灣地震科學中心地震儀器服務平台之儀器(統計至2021年12月)。 儀器借用制度 平台所採購之地震相關儀器需使用於研究與教育用途,平台設有儀器管理委員會,制定儀器使用規則、審核儀器申請與監督平台執行,委員由中心執行委員會推薦相關大學和研究機構之學者專家組成,根據『台灣地震科學中心地科儀器維護與服務平台』設置及管理辦法,儀器申請期間為每年7月底為止,經儀器委員會討論,最晚於當年10月底公告審查結果,視儀器使用規劃及儀器數量借出。儀器借用以兩年為限,重大計畫需長期借用者,須提出詳細規劃,經儀器管理委員決議討論通過始得借用。若儀器有庫存,在申請期間之外可隨時接受儀器申請,並視儀器使用規劃借出,惟借用期限以不超過兩年為限。利用平台設備所蒐集之資料需在實驗結束兩年後透過台灣地震科學資料中心所開發之台灣地震科學資料服務平台公開。
儀器借用須配合繳交兩份報告,儀器安裝完成後兩個月內繳交安裝報告,以及實驗結束後三個月內繳交實驗報告,報告內容以交代儀器安裝經緯度、安裝方式(照片),測站環境描述,歷次維護紀錄,透過報告可讓不熟悉實驗之資料使用者能充分地理解實驗內容,以便決定是否使用該資料。報告並無制式的格式但內容須涵蓋:
資料繳交制度 繳交平台儀器所蒐集之資料是PI的責任與義務,資料的公開將有利與全體社群。實驗完成後,儀器歸還時須繳交儀器所獲得的全部原始觀測資料,若未達成承諾,將依情節輕重停止該計畫主持人儀器借用權利一至三年。在實驗完成後兩年內,執行計畫之PI可透過資料中心網站下載整理後之資料,PI也可放棄此權力並提前公開資料;實驗完成兩年後,資料對台灣地震科學中心之成員公開。
參考資料The Incorporated Research Institutions for Seismology (IRIS) Portable Array Seismic Studies of the Continental Lithosphere (PASSCAL) Instrument Center. https://www.passcal.nmt.e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