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之目的

台灣地震科學中心(TEC)之目的首先為深化台灣地震研究,開展領導性科學的研究領域,並落實研究成果為國所用。經過中心的運作,進一步整合國內地震相關研究,發揮團隊合作力量,除接續前一期豐碩的研究成果,並積極開發或引進新的研究方法及領域,充分與美日及歐洲先進團隊合作,加入台灣地震地質的特性,以落實研究成果,大幅提升國內地震科學研究及防震減災之能力。

本中心將深入探討台灣地震之孕震、發震、震裂之科學過程,進而推動積極前瞻之研究例如台灣地震模型、地震預警與前兆研究及台北盆地之強震放大效應等,落實有效的研究及提出防震減災之道,除了以學術的科學為導向,也提供多元的資料與儀器使用的服務平台;整合氣象局的地震速報資訊與學界近即時的科學成果,再加上其它背景圖資的地震資訊平台,快速地掌握地震的相關資訊與內容;並且提供地震相關教學模組與教材,以利於老師們授課與學生們的自學,讓地震相關知識能萌芽,向下扎根的教育以助達到地震科學教育的普及,利於降低地震所造成傷亡。

中心之必要性

台灣地震科學中心為虛擬中心,以任務導向為主,找出關鍵問題確定明確目標,集中並分配人力設備來推動研究。中心辦公室為執行中心,與心得成果之交換。除要求科學研究成果,以提高國際科學地位外,最重要在以研究成果大幅減少社會的天災損失,與社會防災需求密切結合。

設立地震科學中心有如下理由:

  1. 台灣為世界地震研究之重鎮,不僅地震多,地震相關構造複雜。就研究而言,花少數經費,短期即可獲得相當之研究成果,成立中心可進一步整合研究團隊,使成果及應用迅速擴大。
  2. 承續並發揮過去「地震與活斷層」跨部會計畫之功效,使研究動力得持續並加速成長。
  3. 台灣地震問題複雜,研究單位及項目分散,成立中心可統合各階層及各單位之地震研究,協調次序及重點,發揮總體研究之力量。有具體之協調中心,可與部會如氣象局、地調所、水利署及中油公司等產學密切合作,發揮合作互補之功效。
  4. 台灣地震環境特別,需有前瞻性之研究,追求突破。成立中心可確實掌握全球地震研究之動脈,讓台灣成為世界地震研究核心之一。對新興科技如發展中之奈米級地震感應器,可便宜且大量在地震前兆研究上應用,可迅速引進,以擴大科研成果。

設置辦法
  1. 第一條:台灣地震科學中心(Taiwan Earthquake Research Center) (以下簡稱本中心或TEC)是由國科會為發展地震科學研究所成立的虛擬研究中心。
  2. 第二條:本中心辦公室及相關設施由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提供,中心運作計畫經費由國科會專題計畫支持,其他科技部及中研院地震研究相關計畫得由主管單位授權本中心代管。
  3. 第三條:本中心首要目的在深化台灣地震科學研究、開展全球領導性科學議題,並落實研究成果為我國所用,以提升防震減災能力。
  4. 第四條:本中心重點任務:
    1. (一) 深入探討台灣地震之孕震、發震及破裂之科學過程,進而推動積極前瞻之研究,落實研究成果並提出防震減災之道。
    2. (二) 提供整合性及多元化的資料與儀器服務平台。
    3. (三) 協助整合政府與各學研機構相關地震觀測資訊及科學研究成果,於全球發生重要地震後有效結合不同科學技術,快速分析並提供相關解說資訊。
    4. (四) 協助地震相關教學材料開發,普及地震科學與防災教育。
  5. 第五條:本中心置主任 (director) 一名,由地球科學學門地球物理領域召集人擔任,負責與國科會溝通協調並設定中心發展策略。
  6. 第六條:本中心置首席科學家 (chief scientist) 一名,由中心主任召開諮詢委員會推薦產生後報請國科會聘任之,任期三年。首席科學家負責執行TEC辦公室計畫,同時統籌科學任務推動及科學教育推廣等相關任務。
  7. 第七條:本中心置執行秘書一名,協助主任及首席科學家處理中心業務。執行秘書由中心主任及首席科學家共同遴聘之。
  8. 第八條:本中心設執行委員會 (executive committee),協助規劃台灣地震科學中心中長程科學目標,並督導中心辦公室的運作。執行委員會由中心主任、首席科學家及其他委員七至十人共同組成,其他委員的產生由主任及首席科學家推薦後報請國科會聘任之,任期三年。
  9. 第九條: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 (advisory committee),提供本中心學術研究與發展方向之諮詢與評議。委員會由委員五至七人組成,由執行委員會就學界相關專長領域之學者專家推薦後報請國科會聘任之,任期三年。
  10. 第十條:本中心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任召集之,每年至少集會兩次。
  11. 第十一條:本中心諮詢委員會會議由主任視需要召集之。
  12. 第十二條:本中心依任務需求,另設儀器與資料委員會 (instrument & data committee) 及教育推廣委員會 (education & outreach committee),委員成員經執行委員會推薦後由中心主任邀請擔任之,任期三年。
  13.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執行委員會議通過報部核備後施行。
組織架構
TEC 執行辦公室
中心主任
許雅儒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員

研究領域:
大地測量學、斷層力學、地球物理學

+886-2-2783-9910 ext. 1415
yaru@earth.sinica.edu.tw
首席科學家
馬國鳳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特聘研究員

國立中央大學地震災害鏈風險評估及管理研究中心 中心主任

研究領域:
地震學、震源力學

+886-2-2783-9910 ext. 1415
fong@earth.sinica.edu.tw
個人網站
執行委員
徐澔德
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教授
執行委員
張中白
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 教授
執行委員
梁文宗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技師
執行委員
陳卉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球科學系 優聘教授兼系主任
執行委員
景國恩
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 副教授
執行委員
黃柏壽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特聘研究員
執行委員
溫怡瑛
國立中正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 教授
執行委員
顏君毅
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 教授
執行秘書
郭陳澔
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
專任助理
楊詠寗
台灣地震科學研究中心辦公室
專任助理
黃淑真
台灣地震科學研究中心辦公室
專任助理
吳美芳
台灣地震科學研究中心辦公室
教育委員會

教育推廣委員會 (Committee on Education and Outreach,簡稱CEO)針對國內外重大地震,將所彙整的資訊製作成簡報檔公開於TEC網頁上,由TEC集結所有內容並建置資料庫收藏,不僅提供學界、教育界、媒體界及一般民眾下載,除可當作地震時事的教學材料,透過社群媒體的傳播,亦可是媒體報導引用的資訊,對於提高社會大眾對於地震的正確知識,進而提高防災意識也有一定的影響。

召集人
溫怡瑛
國立中正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 教授
教育委員
陳卉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球科學系 優聘教授兼系主任
教育委員
郭昱廷
國立中正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 專任助理教授
教育委員
梁文宗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技師
教育委員
馬國鳳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特聘研究員
教育委員
郭陳澔
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教授
教育委員
林彥宇
國立中央大學地球科學學系 助理教授
教育委員
曾泰琳
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副教授
教育委員
王昱
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助理教授
教育委員
莊昀叡
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副教授
教育委員
柯彥廷
國立臺灣大學海洋研究所 助理教授
儀器與資料委員會
召集人
郭陳澔
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教授
相關計畫主持/管理人
顏宏元
國立中央大學地球科學學系 教授
相關計畫主持/管理人
梁文宗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技師
相關計畫主持/管理人
許雅儒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員
相關計畫主持/管理人
陳宏宇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技師
相關計畫主持/管理人
林欽仁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副技師
相關計畫主持/管理人
古進上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研究助技師
委員
曾泰琳
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副教授
委員
郭昱廷
國立中正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 專任助理教授
委員
溫士忠
國立中正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 專任副教授
委員
郭俊翔
國立中央大學地球科學學系 助理教授
委員
景國恩
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 副教授